| 标题: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确认工作细则(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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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企业标准化工作,保障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确认工作的实施,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确认工作,是对试点企业建立的以技术标准为主体,包括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在内的企业标准体系,以及体系运行的效果和标准化管理工作,是否符合《企业标准体系》系列国家标准而实施的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列入“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企业的确认工作。 第四条 确认工作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 确认的依据、原则和内容 第五条 “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的依据: l、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国标委农轻[2004]12号); 2、gb/t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1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确认工作细则(试行)) 上一篇:在2008年全市交通系统作风建设暨政治工作大会上的讲话 下一篇:在全市人口计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相关栏目:公司 企业讲话 工委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五一和五四节日专题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