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工商局分局关于建立村工商联络员制度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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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拓宽监管的渠道和领域,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实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执法、监管与_的“四个统一”,省工商局建设服务型、监管型、法治型的“三型”工商和市工商局增强责任意识、规范意识、创新意识的工作要求,结合分局实际,决定在各村(居)建立工商联络员队伍,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强化监管为核心,以规范市场为目标,牢牢把握“四个统一”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提升分局大监管的能力,确保监管与服务的及时到位。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1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工商局分局关于建立村工商联络员制度的实施意见) 上一篇:关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下一篇:关于评选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的通知 相关栏目:政协 质检 统战 工商 政协讲话 统战民政 规章制度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