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工商局“信用食品经营单位”申报评比和“商品质量、安全、信用通报公示”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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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用食品经营单位”申报评比办法 (一)参评对象:流通环节的食品经营单位。 (二)参评办法:每年_月底以前由企业自行向当地工商所提出当年度《信用食品经营单位》申请,工商所进行实地验收后提请当地乡镇政府签署意见,报县活动指导小组审定(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保股,联系人xx)。 (三)参评条件: _、各类证照齐全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9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县工商局“信用食品经营单位”申报评比和“商品质量、安全、信用通报公示”实施办法) 上一篇:在工商干部春季集训班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下一篇:重要商品质量承诺书 相关栏目:政协 质检 统战 工商 政协讲话 统战民政 银行 金融 金融讲话 食品 申报材料 安全 安全讲话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