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县工商局行政复议告知通知书

  (一)申请
  _、当事人对各工商分局、县工商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__日内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由市工商局法制部门受理承办。
  当事人对各工商分局、县工商局所辖工商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__日内向该工商分局、县工商局申请复议,由工商分局、县工商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7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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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申请人。对符合复议申请条件,但不属市工商局或分、县局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三)审理和决定
  _、行政复议审理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方法。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_、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和个人收集证据。
  _、对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作出维持决定,由法制部门报分管局领导审查决定。
  _、对需要撤消,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由法制部门报局长办公会审查决定。
  _、对被申请人未按规定提交书面答复和提供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可作出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决定书》由局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
  (四)期限与送达
  复议决定应当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__日内作出,对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决定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__日。
  《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均须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五)申请撤回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须说明理由,填写 ……(未完,全文共1198字,当前只显示72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工商局行政复议告知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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