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教师考勤制度及岗位考核评分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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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教职工除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需要请病假、事假、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和其它假的,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请假结束回校后,要办理销假手续。请假、续假、销假制度要严格执行。 二、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条》,请假一天及其以上的,由校长室审批。教职工上班时间确需短暂(2小时以内)离岗的,要向值解领导口头请假,并由值解领导做好记录。同时要向分管领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1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教师考勤制度及岗位考核评分细则) 上一篇:公司最新工资制度方案 下一篇: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品质分级管理办法 相关栏目:教师 其他重大节日纪念日专题 后勤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