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浅析行政复议第三人

  一、行政复议第三人的概念
  行政复议中的第三人与申请人、被申请人同属于行政复议当事人范畴,是指除申请人、被申请人外,与复议案件有利害关系,为维护自己利益而参与复议程序,享有行政复议权利并承担行政义务的人。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行政主体、相对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第三人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区别仅在于程序上,申请人是复议程序的发动者,被申请人是申请人复议请求的对象,而第三人则是行政复议程序启动后主动申请或者被行政复议机关追加而作为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8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更多相关文章:浅析行政复议第三人
  2009年旅游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总结
  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案件问题调研报告
  行政复议前置制度问题探讨
  行政复议调解制度问题探讨
  基层行政复议工作调研报告
  浅议税务行政复议中的推定撤销制度
  行政复议法对抽象行政行为审查之立法缺陷的思考
  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良性互动的思考
  对行政复议调解制度的探析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信访机制的对比思考
  对行政复议制度发展的思考
  浅谈行政复议制度的行政化困境与司法化模式选择
  浅谈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良性互动
  行政复议调解机制问题的探析
……(未完,全文共4106字,当前只显示98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浅析行政复议第三人

上一篇:做好政府法制政务信息工作的心得体会
下一篇:关于机关干部工作思想作风情况的调研报告

相关栏目:政府 人事 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