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行政复议调解制度问题探讨 |
|
摘要:《行政诉讼法》第50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那么行政复议案件能否适用调解, 现行《行政复议法》对此未做出规定。在理论界为行政复议案件能否适用调解的观点争论时,而以各级政府法制机构从事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为务实界却在实际工作中运用调解方式解决复议双方矛盾作出了有益的积极的探索, 收到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2007年实施的《行政复议法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2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行政复议调解制度问题探讨) 上一篇:基层行政复议工作调研报告 下一篇:国税职工纪念新中国60周年征文 相关栏目:政府 人事 行政 司法 规章制度 工商 调研报告 综合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