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浅谈把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推向法制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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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是对负有决策责任的“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正式法规。随着酝酿已久的《暂行规定》出台,我国在制度层面基本完善了对公共权力控制与监督的责任追究、纪律追究、法律追究三大机制,对全面保证公共权力的运行质量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将起到重要作用,也将极大地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近几年来,随着一些“公共突发事件”曝光率增强和公共权力运行透明度提高,“官员问责”成为社会公众和媒体关注的热点,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了相关的行政问责法规,把责任追究机制引入行政管理之中。但各地由于在行政问责范围、标准和程序上缺乏统一性、规范性和严肃性,也引起很大的争议。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提出:要“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6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浅谈把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推向法制化) 上一篇:关于政府采购监管与问责的调研报告 下一篇:以科学发展观面对经济危机税收严竣形势 相关栏目:综合论文 党委 政府 人事 干部 公务员 组工 组织讲话 党会报告 普法 法制 政法武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