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浅议漏罪处理中几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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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1日被告人刘某某因涉嫌盗窃被刑事拘留,2007年12月10日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刑期到2008年10月1日止)。刑罚执行期间,2008年8月1日公安机关发现遗漏其在2006年6月的一起盗窃事实,并进行侦查(因在刑罚执行期间没有采取强制措施)。侦查终结后于2008年9月20日移送审查起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9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浅议漏罪处理中几个问题) 上一篇:贷款后登报声明用于抵押的房产证遗失 是否构成贷款诈骗罪 下一篇: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适用范围 相关栏目:工商 调研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