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家政服务工程组织实施管理意见 |
|
为进一步促进家政服务就业,扩大家政服务消费,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实施“家政服务工程”的通知》(商商贸发〔2009〕276号)要求,结合我市家政服务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各项政策措施,以技能培训为手段、安置就业为目的,积极开展家政服务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推动以城镇下岗人员、农民工为重点的家政服务就业安置工作,规范家政服务行为,提升家政服务质量,扩大家政服务消费,促进全市家政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二、培训组织与实施 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和市总工会共同组成青岛市“家政服务工程”实施工作组,负责全市“家政服务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实施工作组下设综合组、考务组,具体组织培训、考核、办证、档案管理等工作。 (一)招生对象 准备从事家政服务工作的中国公民,男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4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家政服务工程组织实施管理意见) 上一篇:档案秘书岗位职责 下一篇:关于非法占用农田垒塘养鱼问题的通报 相关栏目:政府 服务 教师 就业 建筑 共青团 组工 组织讲话 党会报告 七一党建专题 管理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