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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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青办发〔2009〕22号)及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为推动我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关于排查范围 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为重点,对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项目进行排查。具体排查范围是: 1、各建设单位、行政主管部门、负有建设项目审批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本方案的部署和安排,负责对本单位建设、组织实施、主管、审批监管的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包括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不足5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4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上一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做法与成效 下一篇:做一名合格的教师演讲稿 相关栏目:教师 就业 建筑 工商 调研报告 工委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五一和五四节日专题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