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现代行政法与和谐社会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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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特征之一,从法律的角度看,构建和谐社会的公平正义的关键所在是权利的配置、保障和救济问题。 在配置、保障和救济权利的问题上,建立政府与公民的新型关系是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关键“建立这一新型关系,除了宪法作为法律的根本依据,最重要、最有效的法律形式就是行政法。因为行政法的核心是调整行政主体的行_力和行政相对人权利之间的关系,行政法的目的即在于寻找权力和权利的分界线,以使二者形成一种协调、互动的关系。而在这对关系中分散、弱小的权利面对集中、强大的权力只能处于劣势地位,只有切实有效地保护权利,这一新型的关系才能得以建立。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9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关于现代行政法与和谐社会的探讨) 上一篇:当好一名领导的艺术学习材料 下一篇:建党90周年共产党的三大经验与三大挑战历史回顾讨论 相关栏目:政府 行政 政法武装 和谐 社会实践 文教论文 综合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