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工商局《行政许可法》法制讲座提纲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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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许可制度的产生原因、优越性和局限性 1、行政许可制度的产生原因 行政许可制度作为政府宏观条控的手段之一,其深层次的理论依据在于“市场失灵”。随着经济学的发展和现实中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不断爆发,人们认识到市场并非万能,这只“看不见的手”也有不能或不宜发挥作用的情形和领域。具体而言,行政许可制度的产生原因为: 第一、避免“公共事物的悲剧”的发生。 “公共事物的悲剧”是经济学上的提法,由哈雷特.哈丁所概括。此提法描述的是这样一种现象:在一块对“所有人开放”的牧场上,每个理性的放牧人都从自己的牲畜中得到直接的利益,而其他人在牧场上过度放牧时,每个放牧人又因公共牧场退化而承受延期成本,因此每个放牧人都有增加越来越多的动力,因为他从自己的牲畜上得到的直接利益,承担的只是因过度放牧所造成的损失中的一部分。最后的结果是牧场的退化和毁灭,所有放牧人都不能利用原来的牧地获益。 在现实生活中,期望个人能够形成大型的自愿社团来追求共同的或公共的利益,防止发生“公共事物的口是悲剧”,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现实的。相反,需要有某种形式的集体选择,这种集体选择的结果之一就是制定普遍遵守的规则,即通过禁止或限制个人采取可能导致“公共事物的悲剧”的行为,并借助政府这样官僚的组织来执行。但是,如果政府不采取事前的预防手段而是消极等到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发生后再依法予以追究,就不可能有效地保护利害关系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政府通过许可管制对于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有重要意义。 第二、是优化资源配置的结果 市场无法反映不同的人追求平等、_、安全、环境价值的真实偏好,自然也就无法真实反映潜在资源和机会资源的实际价值,因此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方式也就很难体现其公正。而在现代民主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行政许可制度强调行政机关对各方利益的权衡,强调多数人的意见对行政许可结果的影响,因而是一种既能有效节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35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工商局《行政许可法》法制讲座提纲4) 上一篇:工商机关需要移送的常见非法经营案件 下一篇:工商干部“防止传销进校园”普法讲义4 相关栏目:工商 政府 行政 普法 法制 政法武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