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省救助管理工作暂行规范培训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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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关】 ××省民政厅××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 ____-__-__ 【实施日期】 ____-__-__ 【文号】 *民事〔____〕___号 为切实保障我省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权益,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根据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救助管理办法》)及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特制定救助管理工作暂行规范。 一、救助管理内容 (一)救助原则 自愿受助、无偿救助是各级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站在实施《救助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的原则。自愿受助是指求助人向救助管理站自愿求助,经询问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管理站应给予救助;同时受助人员可以放弃救助,告知救助管理站后自愿离站,救助管理站不得限制。无偿救助,是指救助管理站不得向受助人员及其家属和单位收取费用,也不得组织受助人员从事生产劳动以自挣生活费及返家所需费用。 (二)救助对象 救助管理站实施救助的对象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具体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其中“自身无力解决食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92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省救助管理工作暂行规范培训稿) 上一篇:民政干部培训行政公文和信息写作讲稿4 下一篇:社会工作培训资料3 相关栏目:管理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