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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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轻重度残疾人家庭负担,在自愿的前提下,逐步改善重度残疾人的生存条件,根据《××省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实施办法(试行)》(*残联教就〔____〕__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的意见》(江政发〔____〕__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目标任务 自____年开始至____年的五年间,通过实施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基本满足我市重度残疾人托(安)养的需求。根据省、××市分年度的计划指标,结合××实际,努力完成重度残疾人托(安)养任务。____年,××市为××省实施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的试点单位,要求完成计划任务为___名,其中集中托养__名、日间照料__名、居家安养__名。 二、实施对象 本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年满__周岁生活不能自理(已基本失去日常生活、饮食起居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在自愿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8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实施细则) 上一篇: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 下一篇:区民政局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办法 相关栏目:民政 建筑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