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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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民政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民政厅、财政厅和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文件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为规范和加强我县退出现役残疾军人的医疗管理,切实保障我县残疾军人的医疗待遇,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县残疾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3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县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实施意见) 上一篇:关于影响和制约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及建议 下一篇:关于对新建道路拟命名方案征求意见书 相关栏目:民政 部队 八一双拥专题 劳动保障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