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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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妥善解决我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市实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意见(试行)>的细则》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保障对象 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简称“三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享受生活补助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 二、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2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试行)) 上一篇: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下一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类施保实施办法 相关栏目:民政 统战民政 劳动保障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