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市残联规范化建设规定 |
|
为进一步加强残联系统政治、思想、组织、工作、作风和廉政等建设,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和本系统规范化建设要求,结合我会实际,制定本规定。在执行中,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率先垂范,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 一、在政治上,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_思想、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 (一)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和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不允许以己划线,符合个人利益的就拥护,不符合个人利益的就反对。 (二)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努力建设和谐残联。不允许搞团团伙伙、拉拉扯扯、造谣诬陷、无事生非,只想告状、不想工作,小题大做、破坏和谐。 (三)要讲大局,个人服从组织,下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8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市残联规范化建设规定) 上一篇:市贫困残疾人患重大疾病实施医疗特殊救助办法 下一篇:市民政局优抚工作服务细则 相关栏目: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