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制度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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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村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名、盖章。 (二)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盖章。 (三)报经村党支部(党委、总支)、村委会(或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 (四)村财务会计复核后,向镇乡(街道)会计部门报账,会计人员依照规定审核记账。 (五)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认为不合理的开支,要同“两委”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交换意见,意见不统一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确属不合理开支由责任人承担。 (六)财务流程完成后,要按财务公开程序进行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七)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业务主管部门要对村级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3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制度3) 上一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协调机制 下一篇:市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相关栏目:政务讲话 政府报告 党委 管理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