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授课资料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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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罚没物品的管理与处理 根据《某省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扣押、没收物品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按以下要求进行管理和处理: (_)管理和处理机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办案机构、公平交易局、财务、监察、法规等部门按各自职能,负责本单位的扣押没收物品处理工作: _办案机构负责依法行使扣押权以及提出对涉案物品的处理建议和具体处理工作。 _公平交易局在行使办案职能的同时,负责统一管理本机关的扣押、没收物品管理工作。 _财务部门负责扣押、没收物品专用收据的保管、发放和收缴,以及拍卖、变价收购物品的所得收入上缴国库等工作。 _监察部门负责对扣押、没收物品的管理和处理情况进行监督。 _法规部门协助做好扣押、没收物品的管理及处理工作,并加强监督管理。 (_)保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须设置专门的扣押、没收物品保管仓库。由公平交易局负责管理,并明确两名工作人员任仓库保管员,对扣押、没收物品实行统一保管;办案人员不得兼任仓库保管员;仓库保管员应对扣押、没收物品分别建立台帐,台帐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77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授课资料8) 上一篇:工商部门对食用农产品监管问题的解释 下一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培训讲课稿 相关栏目:工商 银行 金融 政府 行政 管理 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