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行政强制法》颁布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注意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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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行政强制法》,并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它是继1996年和2003年,中国出台了旨在遏制“乱处罚”的《行政处罚法》和终结“滥审批”的《行政许可法》之后,又一部旨在约束行_力的法律。它的制定标志着我国向建成完备的行政法体系迈出重要一步,它的颁布施行对我们工商部门具有非凡重要的意义。 行政强制的概念。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目的,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和行为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那么在即将颁布实施的《行政强制法》中,涉及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呢? 《行政强制法》第九条对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作出了明确规定,即:(一)限制公民人身_;(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工商行政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3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行政强制法》颁布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注意的问题) 上一篇:2011年实施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工作总结 下一篇:交通局平安工地建设总结 相关栏目:政府 行政 工商 银行 金融 管理 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