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国际税收_的法律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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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社会对缔约国之间相互交换的税收信息即国际税收_越来越重视,从而加强国际税收征管、减少税收逃避行为。目前,缔约国之间的税收_交换已扩展到制造业、房地产业、金融业、贸易等行业中有关发票真实性、关联交易、外籍个人_支付收入等问题,并将税收_交换与税务审计、反避税紧密结合,在利用_请求信息查补税款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但在税收执法实践中,国际税收_如何具体运用、是否具有证据效力、是否可以直接作为定案的依据等问题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本文就国际税收_的法律效力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以有助于税收执法实践。 一、国际税收_的法律渊源 国际税收_作为一种涉税信息,在探讨其法律效力问题之前,有必要追溯其法律渊源。而探讨国际税收_的法律渊源,离不开条约和国际税收协定这二个关健词。 (一)条约的概念及特征。根据《关于国家和国际组织或国际组织相互间条约法的维也纳公约》第一条规定,条约是“一个或更多国家和一个或更多国际组织间,或国际组织相互间以书面缔结并受国际法支配的国际协议。”即条约是国家等国际法主体之间缔结的并受国际法支付的书面协议。可见,条约是国际法主体间缔结的协议,受到国际法支配,且具有法律拘束力的书面协议。但目前条约的名称在国际上没有固定用法,采用较多的主要有公约、条约、宪章、盟约、规约、专约、协定、议定书、宣言、声明、联合公报、换文、谅解备忘录等,只是不同名称的条约在法律性质上都一样,其目的都旨在当事国之间产生法律效力,在彼此相互关系中创设权利和义务,并相约遵守这一行为准则。 (二)国际税收_源于国际税收协定。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主权国家之间为了解决国际双重征税,通过谈判而达成的在缔约国之间的国际税收方面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一种书面协议。可见,国际税收协定属于条约中“协定”系列。而在1977年的经合发组织范本即《关于对所得和财产的重复征税协定范本》、1979年的联合国范本即《关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40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国际税收_的法律思考) 上一篇:提高国税基层组织执行力的有效途径初探 下一篇:加强基层国税机关征管资料管理的思考 相关栏目:法律 政法武装 政治法律 调研报告 文教论文 综合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