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所得税优惠政策管理专题座谈会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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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管理的意见; 一是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条件过于苛刻,门槛过高、条件过细,同时具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1000万)的企业不多。特别是对人数的限制过于严格,不利于中小企业吸纳就业。 二是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力度不够。老税法对小型微利企业规定了两档优惠税率,27%和18%,新税法统一为20%。对原按18%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来说,新税法实行20%的税率则加重了他们的负担。而新的小型微利企业只优惠了5个百分点,《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应纳税所得税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按减少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税比例依然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2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所得税优惠政策管理专题座谈会材料) 上一篇:县国税局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度 加强廉政预警机制建设 下一篇:科学谋划以人为本 推动某某国税再上新台阶 相关栏目:管理 春节元旦佳节专题 五一和五四节日专题 三八妇女节专题 六一儿童节专题 七一党建专题 八一双拥专题 中秋节和国庆节专题 其他重大节日纪念日专题 学习材料 申报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