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工商局网络市场监管经营主体备案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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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我县网络市场秩序,规范网络市场经营主体及其交易行为,切实保护互联网上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_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县工商局各股(室)、所、直属机构实施网络市场监管及经营主体备案工作,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县工商局开展网络市场监管及经营主体备案工作应当遵循依法行政、以人为本、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 县工商局要依法运用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指导等手段,切实履行对网络市场商品交易及服务行为的监管职责。 第五条 县工商局要加强对网络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执法装备、资金的投入力度,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信息技术保障力度。 第六条 各业务股室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对基层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考评督导,并将考评督导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体系管理。 第二章 市场准入 第七条 注册登记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开展对从事下列网络市场经营主体的注册登记工作: ㈠利用互联网进行商品交易的; ㈡为他人网上交易提供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95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县工商局网络市场监管经营主体备案制度) 上一篇:工商局食品安全社区联合巡视制度 下一篇:县工商局政务公开预审和备案制度 相关栏目:工商 通信 商场 质检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