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官制度试行办法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登记制度的发展趋势,建立专业化注册官队伍,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经济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 企业注册官是指具备专业资格,经过考评和聘任,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使登记注册核准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 第三条 实施企业注册官制度坚持分级管理、权责明确、注重专业、便民高效的原则。 企业注册官应当依法行政,公平公正,廉洁自律。 第二章 企业注册官的职位设置 第四条 企业注册官职位设置原则: (一)根据企业注册的工作性质、职责权限和执法需要设置。 (二)科学、合理、适用并兼顾发展。 (三)依据职责任务、工作权限、考核标准和资格条件分类设置。 第五条 企业注册官职位序列由高到低分为六个等级。一级企业注册官对应正处级,二级企业注册官对应副处级,三级企业注册官对应正科级,四级企业注册官对应副科员,五级企业注册官对应科员,六级企业注册官对应办事员。 第六条 企业注册官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可以竞聘六级企业注册官: _.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_.从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二年以上; _.通过企业注册官任职资格考试; _.掌握企业注册流程和企业注册电脑操作,文字输入熟练; _.具备独立处理简易登记注册事项的能力。 (二)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可以竞聘五级企业注册官: _.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_.从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二年以上,并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资格; _.通过企业注册官任职资格考试; _.熟悉企业注册流程和企业注册电脑操作,文字输入熟练; _.掌握企业注册一般基础理论和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30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官制度试行办法) 上一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法制工作政务保障执法公示制 下一篇:市“百县万村放心店工程”管理办法 相关栏目:工商 银行 金融 政府 行政 管理 公司 企业讲话 规章制度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