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工商系统基层分局(所)合同工作规范 |
|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工商系统基层分局(所)合同服务与监管工作,促使合同管理人员依法行政,正确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合同监管服务职能,全面推进合同工作转型升级,依据《合同法》、《合同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一条 基层分局(所)合同工作规范是指工商系统各基层分局(所)依法对辖区内的经济合同行为开展监管服务工作所制定实施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 第二条 合同管理主要依据《合同法》、《物权法》、《拍卖法》、《合同监督条例》、《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经济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办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工作。 第三条 基层分局(所)应设立合网站同监管服务机构,落实专人从事管理工作,合同工作人员必须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其职责是: (一)负责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二)指导企业依法订立及履行合同。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5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工商系统基层分局(所)合同工作规范) 上一篇:工商局外商投资企业经济户口管理制度(下) 下一篇:工商局关于规范全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规定 相关栏目:工商 乡镇社区 合同契约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