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工商局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快速检测工作实施办法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履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职能,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进一步规范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快速检测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快速检测是以商品(食品质量)检测车、食品质量快速检测箱为载体,借助有关检测仪器(试剂)对流通领域食品质量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作出相应处理的一种监督管理方式。 第三条 食品质量快速检测不得向被检者收取任何费用。所需样品以购买形式随机抽取,数量不得超过快速检测的合理需要。 第四条 食品质量快速检测工作经费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开支。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五条 食品质量快速检测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工商所具体负责检测箱的管理并组织实施食品质量快速检测工作。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8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工商局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快速检测工作实施办法) 上一篇:分局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评查办法 下一篇:县工商局建立案件程序规范流程 相关栏目:工商 食品 道德 质检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