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工商局规范对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况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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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保质期是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存品质的期限。超过了保质期的食品,安全性难以保证。《食品安全法》明确了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行为的违法性,并以严格责任制对经营者处以高额罚款。这对惩戒违法,警示犯罪无疑是必要的。然而却给基层的行政执法者带来些许困惑:贫困山区小小食杂店,如何面对“二千至五万”的罚款?对非主观故意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经营者动则几千上万的处罚,难免因不理解,无法承受,而产生对立情绪,甚至带来不稳定因素,执法效果无法和社会效果和谐统一。××县位于××深山,经济后发,*户食杂店散布在方圆*平方公里的村口路旁,(为山区百姓日常生活提供着便利)。据统计,这其中百分之七十以上经营户规模小,交通不便,经营者文化素质偏低,过期食品上架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5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县工商局规范对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况汇报) 上一篇:工商局推行“一支队伍办案”执法_强化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 下一篇:工商局端午、中高考期间市场监管工作情况汇报 相关栏目:工商 食品 政府 行政 思想汇报 工作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