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工商系统计划财务管理办法(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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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库存现金既要保证日常零星现金支付的合理需要,又要尽量减少现金的使用,库存现金应严格按照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执行,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市局机关库存现金最高限额为××,××*元,县、区局机关库存现金最高限额为*,××*元,工商分局、所为××*元,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三十二条 单位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 第三十三条 出纳应认真审核原始单据,再办理现金支付业务。单位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第三十四条 出纳人员对现金应坚持日清日结制度,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现金进行清查,现金清查工作一年不得低于两次。年终决算时库存现金应清为零,不得出现余额。 第三十五条 每月末出纳人员必须与银行进行对账,对账要做到三数相符,即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和余额全部一致。同时,出纳人员还要与会计人员进行对账,核对相符。 第三十六条 实行网上银行进行结算的单位,要定期将使用网上银行的计算机进行病毒的查杀和维护;财务负责人、会计及出纳的口令卡及密码要自行妥善保管,相互之间要各行其职、各履其责,防止舞弊行为的发生。 第六章往来款项管理 第三十七条 财务部门应切实加强对往来款项的管理,往来款项的核算应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认真加以控制,及时清理结算,不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99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工商系统计划财务管理办法(下)) 上一篇:工商局企业工商联络员制度 下一篇:工商局固定资产及基本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相关栏目:工商 统计 财税统计 计划规划 财务 管理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