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工商局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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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局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务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效能和公共服务质量,促进我县工商行政管理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机构和工作人员。 第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机关工作效能和形象,导致损害管理和服务对象合法权益,构成违法违纪的,按有关法律和党内条款的规定追究法律、纪律责任;尚未构成违法违纪的,依照本制度追究其效能责任。 第四条 本局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是效能责任追究工作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8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县工商局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上一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9年度12315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下一篇:工商分局政务公开群众评议制度 相关栏目:工商 机关 作风 建筑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