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工商局“青蓝工程”师徒结对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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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师徒结对工作,尽快提升新进人员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使新进人员少走弯路,健康成长,早挑重担,为我局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师徒结对”是指由局统一牵头,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教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协商自愿结对与组织安排结对相结合,通过师徒双方签订结对协议书,由导师对学员进行指导培训的一种人才培养方式。 第三条 开展师徒结对活动要紧紧围绕“尽责、规范、创优”和“厚德崇法、平安和谐”目标,以思想教育为基础、能力培养为核心、争先创优为目标,发挥导师的传帮带作用,在较短时间内切实增强学员的法制观念、敬业精神、团队意识和实践能力,培养和造就良好的职业素养、工作作风和业务水平。 第二章 导师资格与选定 第四条 导师资格条件: (一)各单位中层干部,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或基层二级以上监管官。 (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7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工商局“青蓝工程”师徒结对管理办法) 上一篇:工商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下一篇:工商局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 相关栏目:工商 建筑 管理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