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乡镇(街道)2011年度民政工作考核细则之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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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管理 (10分) 建立农村门牌录入系统,做好日常门牌编制 2分 建立农村门牌录入系统1分,没有将门牌数据导入录入系统扣0.2分;门牌编制符合规范并由乡镇(街道)出具证明1分,每出现1处错误扣0.1分。 认真组织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 8分 建立普查工作班子并明确联络员0.5分,没有建立扣0.1分;完成所辖范围各类地名调查登记工作2.5分,不按时完成或完成质量不符要求扣0.5分;完成1:1万地形图标绘和电子照片提供工作2.5分,照片提供不全或图件标注不全和存在错误扣0.5分;完成所辖范围行政村规模调整后农村门牌编制工作(制作好门牌制作单、门牌录入电子表格、绘制门牌示意图、门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2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乡镇(街道)2011年度民政工作考核细则之三) 上一篇:民政局2011年重点工作责任分解之五 下一篇:市民政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执行年”活动实施方案 相关栏目:乡镇 乡镇社区 年终总结 民政 统战民政 组工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