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民政局副局长在全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之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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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法选举,规范操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规范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程序。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必须依法推选产生,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任意指定、撤换。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村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依法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原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履行职责的,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讨论同意,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或者另行推选。 二是规范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方式。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候选人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产生,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各地要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作出规定,引导村民把办事公道、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热心为村民服务的人提名为候选人。鼓励农村致富能手、复转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农民、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选举村民委员会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79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县民政局副局长在全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之二) 上一篇:社会工作及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下一篇:民政局敬老院整合建设2010年任务完成情况汇报 相关栏目:民政 统战民政 换届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动员大会 党务讲话 政务讲话 企业讲话 农业讲话 纪检讲话 人大讲话 政协讲话 组织讲话 安全讲话 城建讲话 金融讲话 宣传讲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