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部分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审核意见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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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 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要求调整部分镇行政区划的请示》(××政〔2010〕41号),经研究,现将审核意见报告如下: 一、××县部分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撤销××镇、××镇建制,分别设立××街道、××街道;撤销××镇建制,设立××街道、××街道。 1.××街道:辖原××镇21个社区和17个行政村,区域面积88.34平方公里,户籍人口11.69万人,街道办事处驻枣园中路128号(原××镇政府)。 2.××街道:辖原××镇8个社区和5个行政村,区域面积56.99平方公里,户籍人口3.11万人,街道办事处驻长丰西路288号(原××镇政府)。 3.××街道:辖原××镇××、××、××、××4个社区和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4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关于部分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审核意见的报告) 上一篇:区民政局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探索与思考 下一篇:民政局2011年2月份工作安排 相关栏目:政府 行政 计划规划 党务讲话 政务讲话 党会报告 政府报告 述职报告 述廉报告 调研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