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2011年度县(市)局、分局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之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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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监管服务功能 13、深化无照综合整治 ①认真部署、指导、督查、考核。②贯彻落实*政办发[2010]163号文件,深化无证无照经营综治机制。将其纳入各市、县(市、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与社会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一并考核。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常态化、有效化运行。③部门间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探索部门运行“部门证照信息交换系统”(政府企业信用监管系统)进行证照前置抄告。县(市、区)局每年不少于二次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集中专项整治(一次为高危无证无照经营整治)。④根据操作规程及时发现无照经营并将信息录入软件。⑤对无照经营分类处置。实施行政告诫,对不属工商职责的及时抄告相关部门,职责内的开展查处等后续处理。以所(分局)为单位在十月底前申报各创建一条示范街(示范街须80户以上,不足的相邻街可合并,有照亮照率达100%)。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执法环境。采取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法律知识和监管水平;通过考核软件及时上报日常台帐。⑦完成其他任务。 30 第1项:基准分2分。未制定计划扣1分,未指导和督查扣1分;第2项:基准分3分。未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扣2分,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不正常扣1分;第3项:基准分6分。未进行证照前置抄告扣2分,未组织集中专项整治扣4分、少1次扣2分,职能部门未参与扣1分,未组织高危无证无照经营整治扣1分;第4项:基准分6分。人均规范录入最多计3分,其他按比例得分。根据人均销户数,按难易程度分别计分,最高计3分,其他按比例得分。发现1户未录入扣0.03分,最多扣3分;第5项:基准分6分。未分类处置扣3分。已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16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2011年度县(市)局、分局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之二) 上一篇:工商局副局长2011年上半年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 下一篇:基层工商机关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调查报告 相关栏目:年终总结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