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推行工商所全员办案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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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所全员办案,是指改变工商所以往监管干部只监管不办案、而由办案组专职办案的传统模式,由监管干部参与办案的新型办案模式。它是全力推进职能到位,促进各项工作开展,实现市场监管、构建和谐工商的有效途径。 一、推行工商所全员办案的必要性 随着国家工商总局新“三定”方案和停征“两费”的变化,工商的职能也由从“传统管理型”向“监管执法服务型”转变。从工商监管的形势、增强职能意识、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需要来看,推行全员办案势在必行。 (一)推行全员办案是形势发展的需要。加强基层监管执法、促进职能到位是新时期工商部门实现工作转型的必然选择。“两费”停征后,工商部门特别是基层单位面临由过去收费型向监管服务型的转变。传统的工商监管模式已不再适应当前的经济形势。形势要求工商部门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监管手段,科学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基层工商所在工商转型的过程中起着基础性的承上启下的作用,应当积极推进工商监管领域由低端向高端延伸转变,监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72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关于推行工商所全员办案的思考) 上一篇:工商局2011年消保工作目标任务细则 下一篇:工商局推行开办主体企业化登记促进农村集贸市场规范发展 相关栏目:工商 调研报告 文教论文 综合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