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工商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管理行政指导工作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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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指导内容 (一)市场准入行政指导。 1.政策指导:根据外商投资企业产业指导目录、cepa安排和wto承诺要求,结合我市产业结构、市场存量信息,引导投资者选择投资项目和方向。指导行政相对人充分利用法律法规赋予的和各级政府出台的服务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特别是充分利用好我区现有的《自治区工商局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全民创业的若干意见》“21条”和《××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国家工商总局专项政策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建设的实施意见》“24条”。 2.登记指导:一是在办照窗口设置咨询岗,为前来办事的行政相对人提供咨询服务,引导其办理各类登记手续;二是在办照窗口公开各类登记事项示范文本、登记须知、办事指南,公开收费标准,公开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三是实行预约服务制度,对改制企业、重点项目等在登记注册方面遇到的问题,实行专人负责、提前介入、参与论证、政策解疑、全程指导;四是实行照后提醒,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75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工商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管理行政指导工作意见) 上一篇:关于加强基层工商所规范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下一篇:基层工商所“三项测评”情况分析 相关栏目:工商 民营招商 公司 企业讲话 管理 政府 行政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