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浅谈公职人员发生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特征和实行抄告制的整治对策 |
| 浅谈公职人员发生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特征和实行抄告制的整治对策 据《山东商报》报道,《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草案)》日前公开征民意。草案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有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和监察机关应当抄告其所在单位,所在单位也应将处理情况反馈给两个机关。单位和个人因此受到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其当年度评优创先资格将被取消。 为此,针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作为建设文明社会、和谐社会的带头人,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驾车发生交通违法行为比一般驾驶人员更容易受到社会关注,引发群众的不满和反感,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更应该自觉遵法通行,做遵纪守法的模范。由于以前缺少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交通安全的有效监督,致使部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醉酒驾驶、闯信号、无证驾驶、驾驶报废拼改装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有的甚至因交通违法行为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很大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就此,交警部门很有必要对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77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浅谈公职人员发生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特征和实行抄告制的整治对策) 上一篇:谈如何结合实际工作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 下一篇:基层民警查纠交通违法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相关栏目:综合论文 交通 调研报告 文教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