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赔款集中自动支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 “赔款集中自动支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实行“理赔集中自动支付”是实现业务财务无缝对接的重要工作之一,其是否能顺利实施,将对公司内控管理、提高服务效率和保障资金安全有着深远的意义。现根据保监局、总公司相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赔款集中自动支付”实行“零现金集中支付”的原则。即各中支公司的赔款集中在分公司计财部支付。被保险人是自然人的,一律通过非现金方式支付到与被保险人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中;被保险人是单位的一律采取转账至单位账户。 第三条 “赔款集中自动支付”必须真实。以核心业务系统自动生成挂账数据,作为赔款支付的唯一有效数据来源,其他方式提供的赔款支付信息不作为支付依据。 第四条 “赔款集中自动支付”方式必须规范。赔款资金遵循“逐案、逐卡、逐账户”支付方式。 “逐案”是指每一笔赔款在核心业务系统中均有对应赔案信息; “逐卡”是指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为个人,以网银划款方式支付到被保险人同名的银行卡; “逐账户”是指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为单位的,以电汇、网银转账等转账方式支付到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同名的银行账户。 第五条 “赔款集中自动支付”对象必须明确、合规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90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一、对资金系统中的支付指令进行审核,检查付款银行是否正确,收款人银行信息填写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比较明显的错误。 二、每日对已传送至资金系统中的赔款及时点击支付,以缩短赔款的支付周期及提高赔款的支付效率,对资金系统中的赔款进行两次支付(时间分别为每日09:00时、14:30时)。 三、对于支付失败的款项及时进行撤销操作并通知中支理算赔款责任人进行修改。 四、定期对业财数据进行核对,确保没有重复、遗漏等错误发生。 五、每日对资金、核心、及第三方、银行账进行核对,次日从NC系统账核对与对确保赔款资金、核心系统一致,尽量做到月末无未达。 六、对于赔款中遇到的异常事项与问题及时反馈、跟踪,并确保改进。 第三章 “赔款集中自动支付”转账至第三方金额的审批 第八条 为确保资金安全,分公司“赔款集中自动支付”责任人,每天应在资金系统支付赔款时,先进行核实,再申请本日所需由第三方转账金额数,及时给快钱充值,以利支付赔款。每天第三方账户余额为零(待定)。 第四章 实务操作流程 第九条 目前由于非车险、人险系统未能完全支撑“赔款集中自动支付”的相应要求,所以实务操作流程以“车险赔款集中自动支付”操作流程为准。 一、分公司财务“赔款集中自动支付”责任人,每日资金支付前先对业财数据进行核对,以保证资金支付的准确性,确保不会发生重付、错付、漏付等现象。 (一)每日在资金系统进行赔款支付之前,应先将核心系统中已结案待支付的信息与资金系统接收到的应支付的银行指令进行核对,二者必须完全一致才能予以支付。首先从“收付—自营单据”中导出前一天的结案清单(自营单据清单1),其次从“收付—集中支付查询”节点导出“待处理”状态的清单(集中支付待处理清单2),最后从资金系统银企接口下导出待发送的银行指令(资金系统已接收未处理清单3),将三者进行核对,必须保证清单1中的信息在清单2及清单3中都生成了一一对应的信息,三者的总额和笔数须保持一致,且单笔信息中的收据号、收款人账户信息必须完全一致。 (二)各项系统操作流程 1、核心系统接收数据 赔款数据结案后传递至财务核心系统,在传统的“收付”、“自营单据”、“财务接口”等节点可以实时查询到已结案待支付的赔款信息。此外核心系统还在“收付”节点下新增“集中支付查询”节点,用以查询赔款支付的实时状态,赔款结案后四十分钟内可在“集中支付查询”节点下进行查询,状态显示为“待处理”,该状态表明赔款支付信息已由核心系统传递至资金系统。 2、资金系统接收数据 资金系统接收到核心系统传递的支付信息后生成相应的支付指令。对公指令生成到“银行指令维护”节点下,对私指令生成到“对私银行指令维护”节点下。生成的支付指令包括赔款支付的必要信息:赔款对应的收据号、付款方银行账户信息、收款方银行账户信息、指令状态、指令生成时间等。 3、资金系统支付款项 赔款集中支付责任人在资金系统中选择相应的支付指令,检查付款方及收款方银行信息的准确性,对指令选择进行发送或撤销。 (1)核对无误的款项,点击发送指令,资金系统将通过指定的付款银行将款项进行支付。 (2)审核未通过的款项,点击撤销指令,将支付信息退回至核心系统。 款项经过银行或第三方的处理后会将结果反馈给资金系统,资金系统接收到反馈的结果后对指令状态进行更新。支付成功的状态更新为“已出款”,未成功的状态更新为“已失败”,并显示具体的错误原因。在资金“银行指令查询”和“对私银行指令查询”节点下进行查询。对于支付失败的指令需要进行撤销,将支付信息退回至核心系统。 4、核心接收反馈信息 支付完成中款项状态会由资金系统回写至核心系统,核心系统接收到信息后会在“收付——集中支付查询”节点下对款项状态进行更新。 (1)支付成功的款项核心系统会自动生成“支付赔款”、“支付理赔费用”、“预付赔款”、“预付理赔费用”等收付,在“收付——集中支付查询”节点下状态显示为“核心收付成功”。 (2)未支付或未支付成功被撤回的款项,在核心系统中只修改款项的状态,不进行其他的处理。在“收付——集中支付查询”节点下查询状态显示为“业务撤销”,需要由相关人员根据具体原因对收款方信息进行修改后重新按上述流程将款项 ……(未完,全文共4236字,当前只显示235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赔款集中自动支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上一篇:在市教育局捐赠仪式上的讲话 下一篇:**县妇女联合会文件 相关栏目:党委 党务讲话 管理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