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口岸公安消防大队2014年度消防监督抽查方案
口岸公安消防大队2014年度消防监督抽查方案

为认真履行公安消防机构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及时掌握社会面上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督促社会单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改正消防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第120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口岸公安消防大队将依法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非重点单位进行监督抽查,督促各有关单位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消除各种火灾隐患,保障辖区的消防安全。
一、消防监督抽查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三)《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5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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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应当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检查下列内容:1、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 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 的消防安全检查;2、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3、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4、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5、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6、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7、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 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8、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9、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10、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对人员密集场所还应当抽查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第 120 号令)第十一条规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除检查上述第十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检查下列内容:(1)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2)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3)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4)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还应当检查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
三、消防监督抽查数量大队现配置5名防火人员,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按照每两个在岗监督员每周至少抽查14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或28个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工作量确定。
五、消防监督抽查要求
(一)大队每月5日前制定当月消防监督抽查计划,并在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制定录入抽查计划;各消防监督员按照监督抽查计划开展监督抽查工作;在对各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抽查时,监督抽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检查时应当着制式警服,并出示证 ……(未完,全文共1952字,当前只显示117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口岸公安消防大队2014年度消防监督抽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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