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独生子女政策的落实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的汇报 |
| 关于独生子女政策的落实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的汇报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受区政府委托,我代表局党组,就近两年我区各项利益导向特别是独生子女优惠政策落实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做简要汇报,请予审议! 近两年,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关心支持下,我们充分发挥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教育惩戒功能,提升利益导向政策社会效应,不断优化生育环境,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2012年我区被评为全省计划生育模范单位、全市计划生育先进单位;我局被评为全市文明标兵单位、区党政综合绩效考核先进单位、学习型党组织、平安单位;社会抚养费征收、奖励扶助两项工作被市人口计生委评为业务先进。 一、利益导向及独生子女政策落实情况 近两年,我区坚持以人为本,扎实开展计划生育惠民行动,积极构建了形式多样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 (一)工作措施及效果 1、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区政府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关爱行动的通知》、《关于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意见》等文件,全面加大对计划生育对象扶助力度,对相关部门的优先优惠政策进行了具体规定。2012年、2013年区委1号文件重点明确:“在社会抚养费中调剂15%作为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98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3、抓住重点,主攻难点,有序推动薄弱环节。“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优惠政策落实,是利益导向落实最难最重要,也是最薄弱的环节。对此,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2011年,区政府按照市里文件精神,出台了《**区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和征地补偿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的实施办法》。2013年区委、区政府将“增加一人份额”政策落实纳入年度考核“一票否决”范畴,出台了《关于做好全区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在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和征地拆迁补偿费时增加一人份额工作的意见》,更具操作性和指导意义。2012年,永济乡兑现独生子女348.5人份,金额1050万元;今年兑现168人份,金额近213万元。2012年,**镇兑现103户,金额11.96万元;今年兑现36户,金额到年底分配。今年**乡兑现53户,近60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利益导向落实存在缺面。对计生家庭救助的机制不够健全,深度、广度和速度还有欠缺。对失独家庭和失独老人的扶助抚慰有待加强。各部门之间协调沟通还不够紧密,没有实现信息共享; 二是计生保险受益不大。目前的计生保险基本上是商业性保险,对独生子女户、纯两女户的保险力度不是很强; 三是“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政策推动不快。个别乡镇对此项工作不够重视,区政府下发的专题文件以种种理由迟迟没有下发到村,也没有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部分乡镇因前期未落实“增加一人份额”,并且担心违约退还机制无法落实,还持观望态度。因宣传不到位,村组群众观念没有转变,普遍认为损害了自己的利益。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 2012年到2013年6月,我区共统计上报违法生育571例,立案457起,共征收社会抚养费948.6万元,到位率为81%;共申请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58起,其中司法拘留35人,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195.4万元。 (一)工作措施及效果 1、实行工作机制常态化,征收主体合法化。全区形成了“部门联动助阵,执法部门攻坚,政法部门护航”的良好格局,建立健全了四项工作机制:集体审批制、终身追缴制、部门协作机制、公开处理机制。其中“部门协作机制”一指与法院协作,对有能力但拒不缴纳的对象进行立案审理,实行强制征收甚至拘留;二指与公安部门协作,严格落实《关于切实做好新生儿上户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规范新生儿上户管理。对已进入司法程序有履行能力但仍拒不缴纳的对象,由法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开处理机制”指每两个月选定一个违法生育多的村居,由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局联合所在乡镇党委政府主持召开 “违法生育公开处理大会”,今年我区已召开3次“公开处理大会”,取得很好效果。 2、实行阳光宣传社会化,惩戒教育平等化。各村居及时将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和征收程序,及时公布“两公”人员违法生育清理情况,特别是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情况,对查实的违法生育“两公”人员,最高个案征收金额达到12万元。有力遏制了“两公”违法生育抬头的不良倾向。 3、实行依法征收程序化,管理使用规范化。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确保依法征收。严格按照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履行告知、征收审核、下达征收、结案报告等程序实施社会抚养费征收。去年至今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行政的恶性案件。坚决落实“区征区管、专户储存、全额返还”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_,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收的社会抚养费全部使用非税收入统一票据,从未出现使用自制票据、转借票据、其他票据代收和白条入帐的现象。按照部门申请、政府批准、财政审批、审计监督的要求规范使用社会抚养费,将资金置于政府监管之下,确保将社会抚养费用到促进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上。2012年到2013年6月份,我局从区财政拨回社会抚养费703万元,生育关怀基金121万元。主要使用为弥补乡镇和我局计生事业费的不足,以及上级考核要求提标部分,对计生家庭的关怀扶助等等,也还包括执法成本、协调开支等等。①按照五五分成比例返还乡镇,用于乡镇计生事业工作经费,2012、2013年各返还219.03万元、118.9万元;②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社会保障91.1万元。主要弥补社事业编津补贴自筹部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局退伍兵安置、计生服务站借调聘用人员及劳务派遣人员13人的人员经费;③执法开支经费,2012、2013年共计88.8万元,其中法院、公安30.3万元;④公用支出包括办公、水电、交通、培训、差旅等69.97万元;⑤四大手术 ……(未完,全文共5321字,当前只显示256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独生子女政策的落实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的汇报) 上一篇:关于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下一篇:关于独生子女政策的落实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的调查报告 相关栏目:督查 大学生 社会实践 民政 管理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思想汇报 个人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