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城市管理局机关效能建设制度
城市管理局机关效能建设制度

  首问负责制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落实好工作责任制,根据机关效能办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适用于行政执法局的全体工作人员。主动热情接待前来我局办事的群众,接受询问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是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人的责任

  1、首问人在接待来访者时,要充分发挥体现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良好自身素质和热情服务的精神。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文明忌语。要为来访者着想,不得推诿扯皮。

  2、当来访者到我局办理时,首问人要耐心问明事由,如在本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及时办理;不能马上解决的,也要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热情耐心地解答对方的询问,解疑释惑。

  3、来访者需办理的事项,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事,首问人应当热情主动告知其与相应科室和责任人联系,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但有关责任人不在或一时联系不上,首问人应当负责将拟办事项相关材料和来访者的姓名、电话号码留下,并及时转交给责任人,责任人收件后应尽快按规定给予处理,并及时按办理情况反馈给首问责任人。如责任人出差或暂时无责任人,责任不明确的事项,首问人应当及时向科室领导报告,科室领导不在,向分管领导报告,并给对方答复。

  4、如来访者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人应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

  5、属电话咨询或举报的,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负责人,首问负责人应将来电反映的事项、来电人的姓名(举报人另有要求的除外)、联系电话等登记在册,并转告相关科室办理。

  6、承办人员必须按服务承诺和时限的要求热心给予办理;属不能办理的,除耐心解释外,要落实否定报告制度。

  三、违规处罚

  有下列情节者,经查实,给予批评教育:

  1、首问人未及时将来访者的拟办事项移交给有关责任人;

  2、有关责任人到岗后未及时办理来访者事项;

  3、冷漠对待来访者,应当告知而没有明确告知有关事项的;

  4、对来访者要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51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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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制度。

      一、基本服务标准

      牢固树立中心意识、服务意识和全局观念,坚持全心全间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改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努力树立忠于职守、公平公正的执法形象;甘为公仆、廉洁自律的廉政形象;勤政高效、文明礼貌的办事形象;着装整齐、举止端庄的仪表形象。

      二、承诺内容

      对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映举报以下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查处:

      (一)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二)违反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三)违反土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四)违反城市园林、绿化、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五)违反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六)违反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且;

      (七)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无照

      流动商贩依法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行政处罚权的;

      (八)违反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非机动车侵占道路依法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行政处罚权的

      (九)违反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十)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其他违法行为。

      三、承诺服务时限

      1、接到群众对以上违法、违章行为的举报、投诉,城管执法人员在二十四小时内予以处理。

      接到“110”指挥中心的出警指令,城管执法人员在45分钟内到场处理。

      处理情况在七日(“日”为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投诉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在承诺时间内完成的,将向被承诺人作出解释,并为举报、投诉人b_m。  

      2、依法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罚的,城管执法人员将尽量方便群众,当场作出处罚决定;依法适用一般程序进行处罚的,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罚决定。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案期限的,在六十日之内作出处罚决定(依法认定、鉴定和补办手续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3、当事人未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案件,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可强制执行且经费保证的案件在期满60日内执行完毕,需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在期满30日内向法院提出申请。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按复议机关或法院的决定执行。

      4、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对查封、扣押的财物,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满三个月,或者在查封、扣押决定书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无法找到当事人的,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5、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执法中涉及查封、扣押财物的,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在十五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如逾期无法作出处理决定或与案件无关的,将解除查封、扣押措施并通知当事人(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包括技术鉴定的期间)。

      6、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实施拆除违法建筑物或者设施,在七日前将强制拆除通知书送达当事人;无法送达的,须以通告形式送达。

      7、城管行政执法部门组织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或设施时,当事人未自行搬出其财物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当事人的财物进行登记,制作物品清单,经公证机构现场公证后,代为搬出并妥善保管;并通知当事人在强制拆除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执法部门指定的地点领取。代为保管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四、服务规范与程序

      l、坚持宣传、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2、执法人员与局签订《执法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对咨询、举报、投诉人员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听取反映,礼貌待人。

      3、执法人员在执勤时要着装整齐,佩带执法标志。并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检查证;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执法人员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4、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

      5、查处违法案件时,若需当事人补办有关手续的,应及时通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6、依法查封、扣押时,应当当场制作清单,记明被查封、扣押财物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和完好程度等,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或盖章,清单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当事人各执一份。当事人不在场或拒绝签名、盖章的,由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签名或盖章见证;无见证人或者见证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由两个以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注明情况。

      7、被查封、扣押的工具和物品,不得使用或损毁。被查封的工具和物品,可以指定当事人保管。

      8、被查封、扣押的物品属易腐烂、变质或者商品有效期即将到期的以及其他难以保存或者不宜保存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在提取证据后依法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妥善处理。

      五、承诺内容的分工办理

      l、机动一中队(市容中队)对新店镇范围内有碍市容市貌观瞻及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及时的巡查、制止和处罚。联系电话:7880587。分管领导:许耀宗副调研员;责任人:吕佳阳。

      2、机动二中队(市容中队)对马巷镇范围范围内有碍市容市貌观瞻及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及时的巡查、制止和处罚。联系电话:7623297。分管领导:许耀宗副调研员;责任人:张乾明。

      3、大嶝执法队按照“划片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管辖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管理违法案件。联系电话:7099829。分管领导:邵华龙副调研员;责任人:黄家周。

      4、新店执法队按照“划片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管辖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管理违法案件。联系电话:7087287。分管领导:郑硕坚副局长;责任人:曾强。

      5、马巷执法队按照“划片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管辖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管理违法案件。联系电话:7063992。分管领导:毛永革副局长;责任人:黄文彬。

      6、内厝执法队按照“划片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管辖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管理违法案件。联系电话:7882369。分管领导:陈胜平副调研员;责任人:徐小宁。

      7、新圩执法队按照“划片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管辖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管理违法案件。联系电话:7689778。分管领导:陈建筑副调研员;责任人:赖增生。

      六、承诺监督与违诺责任

      局设立社会服务承诺检查监督领导小组,组长:戴运动,副组长:郑硕坚、许耀宗。成员由各科室、中队、综合执法队负责人组成,办公室挂靠督查科。

      对上述承诺的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将进行严格的检查监督,如发现承诺制度实施不力或违诺者,将严肃处理:

      l、执法人员如在工作中给被承诺人造成不便或麻烦,将向被承诺人赔礼道歉。

      2、超过承诺期限又不向被承诺人作出解释的,或违反服务规范程序的,不文明执法者,应视情节轻重按人员管理权限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3、对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影响承诺而造成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因违诺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依照有 ……(未完,全文共16313字,当前只显示392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城市管理局机关效能建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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