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2015年工作要点 |
|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2015年工作要点 2015年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_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煤矿安全“1+4”工作法为指导,以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法》为抓手,深入落实国家煤矿安全“双七条”和我局9个“七条规定”(以下统称“双七条”和9个“七条规定”),深化“打非治违”和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突出重点、强化执法、持续创新,努力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推进事业单位稳步发展;强化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为做好各项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2015年工作目标是:安全监察方面,坚决遏制3人以上事故,努力减少零星事故,防事故、防反弹,巩固当前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好形势。队伍建设方面,深化“七型”队伍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狠抓作风建设,提高“五种能力”,确保廉洁从政、廉洁从业,提高工作效能。事业单位工作方面,加强管理、深化改革,全面完成各项经营目标任务。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法》 1.深入学习宣贯。要加强学习,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大宣贯力度,推动煤矿企业切实提高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使命感,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依法治安。(各监察业务处室、各监察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制定修订相关制度文件。完善监察执法计划和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制定修订《山东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监督核查办法(试行)》、《山东煤矿安全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办法(试行)》、《煤矿安全与职业卫生评估办法》、《监察执法手册》等规范性文件,确保《安全生产法》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位。(各监察业务处室、各监察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依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32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12.强化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做好预防性技术监察。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督促煤矿企业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各监察业务处室、各监察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严肃事故查处和举报核查。加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审理。强化对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的跟踪督办。事故调查报告依法及时上网公布。强化事故警示教育,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认真开展举报核查,实现核查工作闭合。(事故调查处、监察室、各监察分局、统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强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检查指导。依法对地方政府及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执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督促落实属地管理和安全监管责任。(各监察业务处室、各监察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5.强化执法监督。突出“是否存在该发现问题而未发现、该上执法文书而未上、该处罚的是否按照_裁量实施基准进行处罚”三个重点,强化“前有监察,后有督查”,严格内部纠偏和问责,规范监察执法行为。(监察室牵头,各监察业务处室、各监察分局配合) 16.强化统计分析。落实安全生产统计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信息档案,加强值班值守,深化安全生产信息微信平台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简报质量。(统计中心负责,救援指挥中心配合) 17.推进执法创新。深化科学规范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坚持大兵团作战、专家式检查、跨区域监察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改进机关处室监察业务的协调,统一组织全局煤矿安全各项监察;全面推行“电子化”辅助执法;推进行政审批网上运行,落实权力清单制度,及时公开执法信息。(各监察业务处室、各监察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8.坚持“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常态化。坚持“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省局每季度一次、监察分局每月一次,突出重点时段、重点矿井,突出查实情、查动态,提高监察执法震慑力和实效。(各监察业务处室、各监察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严格煤矿安全准入 19.严格项目核准和煤矿生产工艺、设备准入。认真落实国办发〔2013〕99号文、鲁政办发〔2014〕4号文等要求,严格煤矿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加大煤矿矿用产品监察力度,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工艺、设备,严禁纳入安标管理而未取得安标的矿用产品投入使用、非阻燃和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加强对矿用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坚决淘汰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科技装备处、安全监察处、事故调查处、职业健康处、人事培训处、各监察分局、矿用产品协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严格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山东煤矿矿井安全设施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编制导则》、《山东煤矿选煤厂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编制导则》,实行煤矿安全设施设计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一次审批;对地质灾害不清、安全条件不明、设计达不到相关标准的,一律不予审批;加强对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情况的监督核查。(事故调查处、各监察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1.严格煤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严格安全许可标准,加大现场核查力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企业及矿井,一律不予发证;依法暂扣停产整顿煤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强化安全生产许可证专项监察,督促煤矿企业和煤矿持续保持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条件。(事故调查处负责) 22.加强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加强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和服务,规范服务行为,防止不正当竞争。开展技术服务机构专项监察,严肃查处提供虚假证明等违法行为,对不符合条件的依法吊销资质。(科技装备处、事故调查处、各监察分局负责) 五、深化煤矿重大灾害治理 23.加强“一通三防”监察。督促煤矿企业健全“一通三防”技术管理体系和考核机制,合理优化调整矿井通风系统,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加大瓦斯抽采力度,加强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维护和标校工作;健全完善矿井综合防尘系统和防治措施;加大矿井外因和内因火灾的防治力度。加大对通风系统复杂,可靠性差,受瓦斯、煤尘、自然发火等灾害威胁严重矿井的监察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监察处、科技装备处、各监察分局负责) 24.加强防治水监察。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采取“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井下探放水规定,落实专业技术人员、专职队伍、专用设备“三专”要求,督促受水害威胁严重地区组织开展矿区水害普查和治理,加强夏季汛期安全监察,确保提前做好雨季“三防”工作,安全度汛。(安全监察处、各监察分局负责) 25.加强机电提运监察。督促煤矿企业加强供电、提升和运输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加强井下柴油动力装置定期检修,完善安全保护装置和安全设施;加强井下柴油的运输、储存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加强井下辅助运输系统的优化改造,积极应用成熟适用技术,减少运输环节,整体提高运输安全程度。(安全监察处、各监察分局负责) 26.加强冲击地压和顶板管理监察。督促煤矿企业建立健全防冲机构和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配齐防冲相关人员和预警监控,落实防冲各项措施,特别是要以落实《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为契机,进一步降低开采强度;加强顶板管理,优化开采布局,完善图纸资料,科学制定采掘作业规程,提升顶板管理水平。(安全监察处、各监察分局负责) 27.加强职业危害防治监察。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规定等监察执法制度标准;开展以尘肺病致因分析为重点的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题调研;强化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注重借助专家力量强化监察执法,突出对粉尘防治、职业卫生检测评价等的现场监察执法;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治示范培训基地,强化典型引领,督促推进煤矿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职业健康处、各监察分局、统计中心、山东煤炭学会负责) 六、加强煤矿“双基”建设 28.推进科技兴安。继续落实“四个一批”项目,积极开展能够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安全性和可靠性高、可复制、易推广的先进技术装备的遴选和推广工作。(科技装备处、事故调查处、各监察分局负责) 29.强化安全管理队伍监察。督促煤矿企业必须配备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以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并达到学历和工作经历的要求;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人、证、岗相符,不得出现“挂名矿长”、“一证多用”等情况,不得在其他煤矿兼职。加强对煤矿安全培训师资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安全培训专项监察,严厉打击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人事培训处、事故调查 ……(未完,全文共7130字,当前只显示343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2015年工作要点) 上一篇:我区着重以文化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下一篇:检验检疫局2014年政务公开自评总结 相关栏目:煤矿 安全 安全讲话 检察院 工商 其他重大节日纪念日专题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