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区财政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区财政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s__会议关于全面深化财税_改革的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汉南区政府预
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公开工作的通知》,以专项整治为抓手,严肃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切实加大对各级各部门预算支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预算支出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建立健全严格预算支出的规章制度,保障和促进预算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公开主体
公开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4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更多相关文章:区财政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
  • 区财政局治庸问责突出问题整改计划

  • 区财政局“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计划

  • 区财政局_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方案

  • 区财政局2014年工作总结暨2015工作安排

  • 区财政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总结

  • 区财政局年度工作总结及**年工作思路

  • 安监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报告

  • 区财政局办公室2014年工作总结

  • 2014年区财政局工作总结及2015年计划

  • 区财政局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 区财政局年度述职报告

  • 区财政局2014年关于我区养老服务体系财政工作情况的汇报

  • 区财政局长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

  • 类项级科目。
    要妥善处理部门预算中的s_m信息。对部门预算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依法不予公开。对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应在支出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区分处理,创造条件将不s_m内容公开。同时,为便于公众理解,还应公开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数据增减变化的情况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3.“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各级财政部门公开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各部门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应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4.决算公开原则上参照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其中,“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六、责任分工
    成立领导小组:分管区长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公务用车管理办公室组成,负责全区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区财政局:区财政局负责全区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的管理及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协调严控“三公”经费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工作,并对区直各部门 “三公”经费的支付等进行审核把关,规范和指导区直各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编制和公开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区审计局:负责制订《汉南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暂行办法》(试行),并对“三公”经费的预算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在揭示“三公”经费问题的同时,找出在_、机制和管理上存在的不足,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向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堵塞“三公”经费支出的漏洞。
      区监察局:负责督促推进“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
      区公务用车管理办公室:负责加强市直公务用车编制管理。
      七、推进措施
      (一)加强制度建设。
      严格执行《武汉市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并在预算执行中,根据新形势、新情况出台新的制度办法,指导规范 “三公”经费开支,并根据“一级政府一级事权、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的原则,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确保有制可依、按章执行。
      (二)严格预算编制。从2014起区财政局在编制以后年度预算时,在部门预算编制软件中设置“三公”经费预算相关表格,对区直单位的预算支出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未来4年内“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区直各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如实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严控新增开支并尽量压减;区财政部门要按照从严从紧的原则,对部门报送的新增支出需求进行审核,确保合规合理、真实可靠。
      (三)强化预算执行
      2014年,区直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年初预算确定的“三公”经费预算执行,不得超预算开支,做到“三公”经费决算数不超过当年预算数。对于超额度、超范围开支的经费项目,区财政局一律不予审批 ……(未完,全文共3002字,当前只显示166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区财政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上一篇:乡镇构建四型机关经验交流材料
    下一篇:区财政局2014年文明创建工作总结

    相关栏目:财政 政府 民政 政府报告 机关 信息 政务讲话 管理 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