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规范
**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规范
一、禁止类规范
(一)禁止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票、看电影、网购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禁止工作时间大声喧哗、嬉闹、串岗聊天;
(三)禁止工作时间打扑克、下棋及其他娱乐活动;
(四)禁止在服务大厅内吸烟;
(五)禁止工作时间无故外出和在岗位上吃东西;
(六)禁止与服务对象争吵,出现纷争时应及时向综合科或中心领导反映;
(七)禁止不规范用语。接待服务对象或接听电话时,禁止使用“我不知道、你去问XX;有牌子、自己看;下班了、明天再来;快点、我要下班了;已经告诉你一遍了、还不懂;没看我正忙吗!”等不文明用语。
二、仪容仪表
(一)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仪表端正,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应按规定统一着装(有统一制服的单位,着本单位制服);
(二)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必须佩戴工作证;
(三)坐姿端正、站姿挺拔、行姿稳重;
(四)禁止留怪发型、留长指甲;
(五)工作时间严禁穿着汗衫背心、西装短裤、低胸衣、吊带裙和拖鞋。
三、语言规范
(一)与服务对象交谈时,原则上要求使用普通话,用语文明,并做到口齿清楚、条理清晰、言简意赅;
(二)接听服务对象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84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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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午13:00-17:00。实行每天3次考勤(上午上下班分别打卡1次、下午下班打卡1次),未按时上班视为迟到,晚到超过1小时视为旷工;提前下班视为早退,提前下班超过1小时视为旷工。
    二、请假程序及规定。
    (一)请假程序:请假半天以内须经中心同意并在导询台外出登记本上做好登记;请假请假1—3天(含)的由所在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并报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批准;请假3天以上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并报政务服务中心主任批准;
    (二)请假规定:
    1、凡请假一律以书面假条为准,特殊情况可电话报告政务中心,后完善请销假手续。
    2、所有请假必须按程序报交中心综合科登记后生效,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离开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临时请假的,在请假期间必须保持手机畅通,设置去向告知牌,若有事办理必须及时赶到窗口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
    4、请假半天及以上的,必须由所在单位明确代岗人员并经中心领导批准方可,明确的代岗人员应熟悉本单位审批服务业务和执行中心有关规定。
    5、私事假可准休假,但需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累计不得超过休假时间。
    6、公事假除下列三种情况外原则上不得准许:一是单位召开行政审批或行政许可例会确需窗口人员参加的;二是单位有考察测评活动需要窗口人员参加的;三是单位召开年终总结或全年工作安排会议的。
    三、学习考勤:中心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等活动,无故缺席的,按旷工处理。
    四、考核管理:窗口人员的考勤情况与季度评比、年度考核和评先选优挂钩。考勤情况纳入每月通报内容之一。
    五、考勤情况由中心投诉监督科负责收集统计。
    六、本制度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一、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准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
    二、因公不能按时到岗或需提前离岗的,需向中心领导说明。
    三、中心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上班按规定时间,晚到视为迟到,超过1小时视为旷工;下班按规定时间,提前离开视为早退,提前1小时以上视为旷工。
    四、请假一律以书面假条为准,并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科室人员请事假、病假,3天以内报中心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须同时报中心主要领导审批。
    (二)休假、探亲假按有关规定执行,由本人申请,报中心主要领导批准。
    五、因不履行请假手续,造成责任事故或其他影响的,由当事人承担全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提交县监察局处理。
    六、中心管理人员考勤情况,作为年终考核和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评先选优资格:1、全年迟到、早退累计超过12次;2、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0天(扣除休假天数);3、全年旷工累计超过2天。
    七、考勤情况由综合科负责收集、统计。





    **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红旗窗口”、“服务之星”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充分调动窗口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展现窗口良好形象,更好地为广大群众和市场经济主体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结合政务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
    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考核评分和工作实际相结合的原则。
    二、评选对象
    进驻**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
    三、考评组织
    成立政务服务中心红旗窗口及服务之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工作组织实施,研究解决评选考核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组 长:黄 胜 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李章程 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程昌涛 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吴高雪 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科科长
    吴永丽 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科科长
    服务窗口代表
    评选具体工作由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科组织实施。
    四、评选资格
    实行评选 ……(未完,全文共3955字,当前只显示219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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