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7月3日-11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红原进行了巡视。2014年12月24日,省委巡视组向红原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县委高度重视省委第四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具体工作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制定了《中共红原县委贯彻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落实具体目标和措施,确定整改时限,按照巡视整改工作有关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突出重点、逐一整改,完善机制、长期坚持”原则,扎实有效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廖敏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主动担责尽责,及时安排部署,坚持以上率下,及时跟进落实,带头开展督查,推动整改工作扎实有力开展。目前各项整改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切实担负党委主体责任,抓紧抓实整改落实职责任务
一是迅速组织传达学习。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县委书记廖敏同志先后2次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组织专题学习传达并作强调,要求41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带头学习领会实质、掌握重点、把准方向,按照职责分工牵头查找问题根源,梳理完善整改台账,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实现整改落地见效。县委深刻认识到,省委巡视组反馈红原意见一针见血、掷地有声,寄予了省委对红原转变改进工作作风的殷切希望,承载了红原全县党员干部对新形势下优化政治生态的全新期盼,更为我县今后一段时期加强作风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县委明确要求,县级领导要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充分发挥以上率下作用,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紧扣本地区、本单位职能职责和自身实际,敢于直面问题、动真碰硬,善于标本兼治、抓常抓长,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促优全县政治新生态,向中央、省委、州委和全县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二是精心研制整改方案。紧扣红原实际,县委3次专题召开常委会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事宜,经多次修改后形成《红原县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深化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针对“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违规购置和使用车辆问题,“庸懒散浮拖”问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50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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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深化依法治县工作。下发《中共红原县委关于印发〈红原县依法治县实施意见〉的通知》,将法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着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政协支持监督、政府统筹、部门负责、群众参与,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依法治县、基层法治创建工作格局。继续加大对z-教_、宗族_干涉基层公共事务的打击力度,确保到2020年,依法治县基本方略全面落实,依法治藏、长期建藏各项事业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基本形成崇尚法治、公平正义、诚信文明、安定和睦的依法治县新局面。
    3.认真落实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深入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等党内法规和省州有关落实“两个责任”的文件精神为切入点,理清党委(党组)领导班子9项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4项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4项主体责任和纪委5项监督责任,强化职责意识。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县委常委班子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工会议进行任务分解,每年至少安排两次专题会议听取情况汇报,每年第三季度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了解掌握各级各部门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纠正整改。建立班子成员分工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谈话、专题报告等制度,每年度向上级党委和纪检部门报告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健全县政府党组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要求班子成员切实加大对分管部门、联系乡镇党风廉政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按照职责分工从严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具体指导联系乡镇、分管部门廉政工作。
    4.切实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能。建立县委听取重大案件查办情况汇报制度,对执纪执法机关在查办腐败案件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重要发现,以及遇到的困难,县委及时召开会议集体研究解决,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查办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对违_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的行为,抓典型,严处理,儆效尤,确保了全县党员干部纪律严明。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牵头对全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的行政行为进行检查,无任何领导干部在重大决策过程中徇私枉法、泄露信息,无为他人承包工程、审批项目、晋升职务等说情、打招呼的现象。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制定完善并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集中开展科级领导干部和科级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工作,强化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去年以来,县纪委收到来信来访来电33件(业务外2件),办结33件;今年依法依纪受理各类违纪违规案件9件,其中违反财经纪律3件4人,违_的政治纪律4件5人,违规经商1件1人,挪用公款1件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人,其中受党内警告1人,受党内严重警告3人,开除党籍4人,行政记大过1人,挽回经济损失18万元。
    5. 强化“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按照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的《红原县县级财政性资金审批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加大对资金多、项目多部门的监督管理,堵塞漏洞,强化制度建设,有效预防了职务犯罪。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县无1例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规范权责关系,制发《关于落实主要领导“三个不直接分管”要求的通知》,县四套班子和65个乡科级单位构建起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民政和扶贫移民局、县民族z-教局等涉及资金多、项目多的部门,定期向县纪委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
    针对“领导班子个别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认识不够到位,重业务工作,轻党风廉政建设。有的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上要求不严,个别领导有收受礼金、红包、银行支付卡现象”“一些县级部门、乡镇、村组财务管理混乱,个别单位问题突出,个别村组账务不公开或选择性公开,群众意见大”的整改情况。
    1.全域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制发《中共红原县委、红原县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各级各部门组织召开班子会集中学习,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县四套班子成员分别到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安排、布置、检查、督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健全完善了基础工作台帐。建立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约谈乡镇党委书记、县级部门一把手、县纪检机构负责人、县纪委委员制度,听取落实情况,收集意见建议,推动以抓党风廉政建设促优干部形象、争取人心。
    2.认真开展自我剖析和践行自觉承诺。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对照《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和_总书记提出的25条“四风”突出问题、中央群众路线办罗列的37种问题表现,再次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县委班子全体成员率先垂范,自觉作出履行廉政建设的公开承诺。县纪委牵头开展“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治理,388名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承诺。
    3.切实强化制度约束意识。进一步健全完善《红原县财政性资金管理办法》、《规范红原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办法》、《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的意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对2014~2015年度县级机关办公通用设备实行定点采购的通知》等制度,仔细筛查工作中腐败风险点,着力强化制度执行,推动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钱、管权”的良好格局。
    4.从严推进财产监管工作。印发《关于规范红原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办法》,严明财经纪律,严格财经制度。在11个乡镇全面铺开村财民理乡监管工作,切实构建了集体财务村民自理、乡镇党委政府监管的格局。加大村级重大事项公开力度,严格问责追究“拒不实行财务公开,搞选择性、应付性公开”,规范化建设乡镇“三中心”,公开生态补偿、低保、新农合等惠民政策和办事程序,完善民生资金发放方式,实现让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有效提高了群众办事的满意率。加强对乡镇、部门、村(社区)的财会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财经纪律意识。加强对重要岗位和财政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乡镇和各部门“一把手”、分管财务负责人的财经纪律意识和能力。制定《红原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开展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用好用活审计结果,将其纳入对干部监管考察、选用表彰奖励等。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针对“领导班子个别成员对整治“四风”问题存在模糊认识,认为红原地处高原、条件艰苦,不存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缺乏艰苦奋斗精 ……(未完,全文共10840字,当前只显示391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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