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妇联关于《妇女权益保障法》调研报告 |
| 县妇联关于《妇女权益保障法》调研报告 _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责,多年来,濉溪县妇联切实履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职责,认真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有关规定,按照各级妇联要求做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相关工作,认真接待妇女群众来访,广泛开展法律宣传,协调处理重难点问题,每年接待妇女群众来访、来电200多件次,在职责范围内切实为弱势妇女_,为她们代言,当好妇女群众的娘家人、保护伞。 一、妇女人身权利保护情况 (一)法律宣传方面工作 法律法规宣传是提高妇女群众_意识和能力的重要手段,多年来,县妇联除在“三八”_周和“11·25”反家庭暴力日期间开展宣传外,还积极参加县综治办、普法办开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1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2、成功经验。2012年,县妇联与法院联合下发第一个“人身保护令”,为1名受家暴妇女实施人身保护,并最终使该妇女丈夫认识到错误,夫妻重归于好。2014年,又与法院联合下发“人身保护令”,对铁佛镇的一位受家暴妇女实施保护,有效制止了来自该丈夫的家庭暴力。2012年,县妇联接待一位受家暴河南籍妇女,被丈夫打伤住院,丈夫不闻不问,县妇联给予其救助,并联系该镇妇联要求其丈夫负责照顾她,给她治伤,并对其丈夫进行思想教育工作。另外,近三年来,共安排4名特别严重受家暴妇女到伤情鉴定中心做法医鉴定。 3、存在困难。 另外,就近三年情况来看,特别严重的,有的将妇女打成重伤,住院;更有甚者,有的将妇女打成重伤后不闻不问。很多受家暴妇女当时也打“110”进行报警,但据她们反映,派出所同志接到报案后,即使出警也只是说了几句就走,对于施暴者无任何制裁措施,到妇联反映,我们也只是给予调解,说服教育,给受害妇女提供一些指导、保护技巧。但是,由于处罚力度不够很难起到警示教育作用,有的施暴者在以后还会变本加厉,在下一次施暴时会更加严重,很多妇女苦不堪言,只能一忍再忍,最终只能起诉离婚。 4、几点建议 建议在制定法规政策时,注重可操作性,比如:在制定反家暴实施办法时,明确规定家暴到何种程度,即实施拘留或者罚款,重者判刑;另外,明确规定公安派出部门在处理有关案件时要听取妇联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二、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方面问题 (一)上访情况 3年来,共接待妇女土地问题来访20多件,其中,包括离婚妇女在离开婆家后,回去耕种、收获时,婆家人干扰,不让收、种;另有出嫁女,因土地承包制度不变,娘家地被抽走,婆家也无口粮田;再婚妇女同样不法耕种原土地。有的离婚妇女存在着离婚时判决书上没写,因(我县土地拆迁、补偿等问题过多,所以土地问题不予立法,导致离婚后,土地权益丧失,虽经司法、妇联调解,也没有结果。毕竟,地搬不走,挪不动。在妇联调解过程中,也有个别的当时调解成功,婆家同意让其耕种,但在收获时还是无法顺利进行,最终虽经多次调解,结果不理想。 (二)权益侵害原因 一是现实根本原因是土地承包制度30年不变,人动地不动;二是承包书上男性为 ……(未完,全文共2230字,当前只显示134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妇联关于《妇女权益保障法》调研报告) 上一篇:县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下一篇:在全区武装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相关栏目:妇联 三八妇女节专题 劳动保障 调研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