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建立党员管理积分制考核办法的意见
关于建立党员管理
积分制考核办法的意见(试行)

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为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党员组织生活,全方位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引导党员认真履行义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现就建立党员分类管理、积分制考核办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_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深化全县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为载体,以激励激发全体党员主动发挥作用为核心,实现党员日常管理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实现积分考核覆盖全体党员、党的工作覆盖全体群众,为打造“三区一基地”、全面推进“花乡**·宜居**”,与全市同步率先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党员分类
结合我县党员实际,将党员分为农村党员,城市社区党员,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国有企业党员,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党员等五类。
三、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78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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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核优秀的党员方可参与党内各类评选表彰活动,积分考核优秀的党员,结合其他表现,在民主评议中可优先评为优秀党员;二是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包括各种政策资金扶持、教育培训、外出参观、解决党员实际困难等;三是在评星定级中可评定为“五星级”。
    2.考核为合格的党员(70分—89分)。由党组织对其进行鼓励,以提高其思想觉悟、工作学习的热情和积极性。积分考核为合格的党员,结合其他表现,可以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鼓励;在评星定级中可评定为“四星级”。
    3.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党员(60分—69分)。由单位党组织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组织学习教育,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党员,不能参加本年度党内各类评优评先,在评星定级中评定为“三星级”,是预备党员的延期转正。
    4.考核为不合格的党员(60分以下)。单位党组织要进行警示和批评教育,民主评议要定格为不合格,并要求限期一年改正,是预备党员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在评星定级中评定不予评星定级。
    5.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党员。报经上级党(工)委批准,由单位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作出劝其退党或除名处理。同时,对考核为不合格和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党员,要将党员有关情况和组织处理情况等及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四、积分考核标准
    党员积分考核标准涉及减分项目、加分项目和“一票否决”项目等,各党(工)委可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考核标准。对于70岁以上年老多病、行动不便及患有精神疾病、不能表达自己意愿的党员,在征求党员本人意愿的基础上,可不要求参加组织生活。
    (一)加分项目
    1.参与重大灾难事故抢险救灾(如抗洪、救火等),加1 分;
    2.为本地区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牵线搭桥,做出重大贡献或实绩的,加1分;
    3.因工作表现突出,党员个人当年度受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表彰奖励的加1分;
    4.受县级表彰奖励的加2分;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加3分。
    5.其他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经所在党支部研究,酌情加分。主要是指发挥模范作用,如热心公益事业、参与扶贫帮困、组织文体活动、参加志愿活动、支持项目发展、调处矛盾纠纷、代办群众事项、个人团队获奖、科研项目攻关等。
    (二)扣分项目
    1.党员及直系亲属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每例扣5分。
    2.党员及直系亲属参与集体上访的,每出现一次扣5分。
    3.党员与邻里不团结,经常发生矛盾纠纷,不赡养老人或不尽子女抚养义务的,经核实情况属实的,扣5 分。
    4.党员不履行义务或无故不参加党组织的公益性活动的,每出现一次扣2分。
    5.其他事件,经所在党支部研究,酌情扣分。主要是指工作失误失职、党员义务履行不到位、作用发挥不充分等。各党(工)委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减分项目指标作相应调整。
    (三)“一票否决”项目
    如有下列“一票否决”行为之一的,即评为不合格党员:
    1.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无故拖欠半年以上党费,经教育仍拒绝交纳的;
    2.本年度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受到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和留党察看处分的;
    3.本年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违反社会秩序,有聚众赌博、打架斗殴等,构成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问题的;
    4._、组织或参与集体上访的;
    5.违_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理的;
    6.党性观念消失,参与迷信活动,参加各种_组织的。
    五、积分考核方式
    1.各基层党组织结合本单位特点,每年年初制定符合本单位党员教育管理实际的党员考核指标体系,经上级党(工)委同意后,1月底前向党员公布,并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2.以支部为单位,指派专人负责记录党员平时参与组织生活、缴纳党费、教育培训、志愿服务和联系服务群众的情况,将本支部党员加分扣分情况及时汇总。 ……(未完,全文共3653字,当前只显示202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建立党员管理积分制考核办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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