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思考
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思考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存在的主要问题
完善责任追究,首先要完善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我国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总体上适应了我国现行政治_的需要,发挥了监督保证作用。尤其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这种监督制约机制有利于权力的高效率运行,有力地保证了我国集中力量、多快好省地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但是,随着市场经济_的建立,利益主体趋向多元化,经济活力增强了,市场经济的副效应也相伴而生,在等价交换原则的支配下,一切有使用价值的东西都具有转化为商品的内在冲动,利益冲动的膨胀诱使意志薄弱者手中的权力走向异化,上了市场,成了商品。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计划经济_下建立起来的权力制约机制的某些具体环节日益显露出与现实形势发展对权力制约的要求不相适应的现象,致使权力制约乏力,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因此,亟需以“有效制约”为尺度,以既制约权力滥用,又不妨碍权力的正常运转,提高行政效能为制约界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7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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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有同级党委、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有人大、政协的监督,隶属政府的行政监察与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监督等。实践表明,监督机构的重叠设立,固然有体系完整、覆盖面宽、并且还有互相监督的功能等优点,但也出现有的监督工作互相推诿,不能落实;有的监督工作多头出击,难以协调。监督效能的发挥,需要各监督机构各尽其职,密切配合;需要监督机构能够独立行使职权、有权威。如从纪检监察机构的建设看,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独立履行监督职能难以办到,权力、手段不强,缺乏权威等。
    二、完善责任追究的构想
    第一,加强民主政治立法和行政立法,健全监督制约权力的法律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必须以健全法律为重心。法律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一种非人格化的制度,具有指引、评价、教育、强制等功能,它通过建立一定的规则起到指引人们的行为方向、提供评价人的行为的标准和准绳、教育人们依法行使权力。(1)完善规范权力主体方面的立法。着重健全政府各执法部门的组织法和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明确界定其权力和职责,使人民更好地了解国家机关的权限范围,易于监督;又可以使国家机关严格在职权范围内行使权力,不越权、滥用权力。当前,要全面实施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法官法》、《检察官法》,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常规有序的规范化管理,确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录用、选拔、考核、晋升、奖惩等制度,增强干部工作的规范化和透明度,防止组织人事领域的以权谋私,任人唯亲,“跑官、要官”等腐败现象,明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权利义务和纪律,约束其权力行为。今后要在实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法官法》、《检察官法》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制定《国家公务员法》和系统、完善、具体的规范约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实施细则。(2)完善廉政方面的法律。着重建立公职人员个人收入与财产申报、收受馈赠登记、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回避制度。(3)完善监督方面的法律。当前要尽快制定出台加强各监督机构法律地位、理顺关系的《监督法》和规范行政监察行为,强化监察职能的《行政监察法》,以及保障yu论监督的《新闻法》、《出版法》等法律。
    第二,搞好内部权力分解,建立科学的权力制衡机制。对一些重要的权力,如直接掌管人财物的权力、涉及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利益、人身_的权力,必须加以分解,交由不同的部门和人员交叉分工序行使,使之在分工序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互相监督制约,从而改变由同一部门或同一个人多项职能揽于一身、一个人说了算的做法。
    第三,推行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应运用行政手段、教育手段、法律手段等多种方法和途径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采取硬性措施,推动公开办事制度的深入实行。我们检察机关也应继续坚持检务公开和内务公开制度,增加工作透明度,并利用设立的举报箱,多渠道,多方面地接受监督。
    第四,强化以权制权,建立强有力的监督机构。完善权力监督制约的分权机制、公开机制、法律机制,具有防范功能,侧重于治本,非常重要,但是,如果没有强有力的事后追惩进行震慑和阻吓,上述机制就会失去效力,成为虚设。(1)在现有_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以使各监督机构协调行动,形成监督合力。应当以党内条规的形式明确赋予纪律检查机关在监督工作上 ……(未完,全文共3174字,当前只显示176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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