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县人民调解工作纪实
“东方之花”在东辽大地盛开
——浅谈东辽县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被称为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之花”。近年来,东辽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关怀指导下,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深入探索与实践,潜心研制“拓展领域、规范组织完善制度、探索宣传新网络、创新培训模式和激励方法”四种人民调解肥料,科学施肥,精心浇灌,让人民调解这朵“东方之花”在东辽大地鲜艳盛开,为建设富裕和谐新东辽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人民调解取得飞跃发展,“东方之花” 扎根东辽大地。
多年来,东辽县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在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人民调解宣传和案件调处等各项工作上都取得了飞跃,使人民调解这朵“东方之花”扎根东辽沃土。截止到2015年底,东辽县共有人民调解组织425个,包括乡(镇)、村(居)、企业单位、事业单位、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和跨区域联合调委会,实现了调解组织的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共有人民调解员1370名,全年共调处案件7494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1%。今天能够取得这样喜人的成绩得意于勤勤恳恳、扎实工作,更得意于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实事求是、大胆创新。
二、潜心研制“四种肥料”,科学施肥,精心浇灌,“东方之花”正鲜艳绽放 。
人民调解肥料之一——拓展新领域,实现新突破。
1、将人民调解触角延伸到行政接边地区,建立跨区域联合人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04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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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9月12日,吉林省东辽县白泉镇集贤村村民刘乙家传来的争吵声打破了这座小山村的宁静。村里的南瓜种植大户王某因丢失了一个南瓜,怀疑是刘乙所为,双方为此发生争执。正巧被来弟弟家窜门的刘甲撞上,双方互不相让,继而发生撕打,混乱中刘甲抓起桌上的水杯朝王某砸去,造成王某腭部粉碎性骨折,司法签定为轻伤。
    事情发生后,王某家属当即向公公安派出所报案,警方将刘甲拘留。案子眼看就到了公诉阶段,检察机关考虑到刘甲对王某造成的是轻伤害,属于刑事自诉案件,将此案移交东辽县轻微刑事案件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处理。调解委员会接案后,认真查阅案卷材料,讨论分析案情,并于2011年9月20日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依据我国《民法通则》关于邻里关系的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司法解释,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与教育,经过长达3个小时的思想工作,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1、刘甲向王某赔礼道谦,自愿赔偿王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经济损失人民币9万元。2、王某接受刘甲的道谦,自愿放弃追究刘甲的刑事责任。人民调解协议书签订履行后,这起轻微刑事案件在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调解下,得到了圆满解决。正是“天价南瓜引纠纷、诉前调解免刑责”。
    东辽县司法局不断拓展调解领域,着力开展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截止到目前全县已有人民调解组织425个,包括乡(镇)调委会13个、村(居、社区)调委会256个、企业单位调委会29个、事业单位调委会67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70个、跨区域联合调委会10个,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防护网络,做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实现了调解组织的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
    人民调解肥料之二——规范组织完善制度,完善旧制定新规,实行“四统一”。
    1、完善旧制度,确立新规定,适应新形势。
    为了适应新的社会发展形势,开展“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主题实践活动”,不继完善旧的规章制度,并根据《人民调解法》的内容和精神制定新的办法和规定。通过开展“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完善了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健全了人民调解工作规章制度,规范了人民调解工作流程及文书格式。建立健全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人民调解委员会岗位责任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业务学习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会议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纠纷登记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统计报表制度》、《矛盾纠纷信息的传递与反馈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排查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回访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纠纷讨论和共同调解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任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原则》、《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纪律》、《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程序》、《行政接边地区联合调解组织章程》、《行政接边地区联合调解工作制度》,形成了系统的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体系。
    2、研究组织建设新规范,实行制度、文书、标识、印章“四统一”。
    一是统一制定人民调解工作制度。按照“强化机制,规范调解,注重防范”的原则,从软件建设和制度建设着手,从制定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入手,制定了调委会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和公开办事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二是统一印发的人民调解文书用纸。为了进一步实现人民调解文书用纸的规范化使用,对全县所有调解组织统一印发了人民调解文书标准用纸,并提出了字迹清晰、填写规范、使用规范语言等人民调解文书填写要求。三是统一制作人民调解组织标识牌。为了规范人民调解组织标识,统一制作了各种标志牌,包括调解组织标牌、调解室门牌、调解桌牌。四是统一刻人民调解组织印章。为了更好的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由县司法局出资为全县425家人民调解组织统一刻调解组织印章,发放到各调委会手中。
    人民调解肥料之三——探索宣传新网络,开发人民调解 “平面”、“立体”宣传新网络,取得新成绩。
    通过整合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资源构建声像立体宣传网络,利用报纸、传单、条幅、编印法律读本《案例百说》等形式构建文字平面宣传网络,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加深了公众对人民调解工作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的了解程度,提升了社会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知度,提高了人民调解公信力。
    东辽县司法局通过探索人民调解宣传新途径、新方法,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受到了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好评,2010年至今,共上报人民调解工作政务信息70余篇,分别在《人民调解》、《新华网》、《吉林政法》、《吉林司法》、《吉林司法行政简报》、《吉林司法基层工作动态》、《吉林省政府网站》、《辽源日报》、《辽源司法行政简报》、《辽源司法基层简报》 发表50余篇。连续被国家中华人民调解员协会授予全国 “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
    人民调解肥料之四——创新培训模式和激励方法,摸索人民调解培训新模式、创新激励方法,提升队伍新水平,喜获新殊荣。
    1、创新培训模式,加强骨干业务培训,用骨干教授一般,以先进带动全员。抓好人民调解骨干业 ……(未完,全文共4886字,当前只显示271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人民调解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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